010-59626911
136-4108-8311

您所在的位置: 经济犯罪法律服务网 >法律法规

律师介绍

王红志律师 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电话号码:010-59626911

手机号码:13641088311

邮箱地址:wanghzlawyer@163.com

执业证号:11101200910600923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正大中心19-25层

法律法规

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义务吗?

  摘要:借钱,在工作生活中很常见,有人为了买房借钱,有人为了治病急救借钱等等,但不管借钱的原因是什么,只要借钱金额大的,甚少会没有担保。担保,可以是抵押物作保,也可以是担保人作保,目的通常是为了在借钱人不还钱时,出借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但这不意味着,担保人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履行担保责任,向出借人还本付息,在一定条件下,担保人是可以拒绝履行担保的。下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

  担保人,又称保证人,在借钱人不履行债务,即不还钱时,担保人原则上是要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本付息的。但担保人并非不可以拒绝履行担保的,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担保人就可以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拒绝履行担保。

  担保人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常见情形,如下:

  1、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例如担保合同因内容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若担保人有过错的,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借钱双方协商更改还钱日期,未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

  5、担保责任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6、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借钱双方协商决定钱由其他人偿还,未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

  7、超过担保期间的,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8、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