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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志律师 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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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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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指定辩护需要支付律师费吗?

  摘要:当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机关抓捕、被检察院起诉时,有些人由于经济困难等各种原因,无法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这时,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可以申请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那申请的指派律师,是否会收费呢?下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指定辩护律师不需要给律师费

  指定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而在实践中,指定辩护律师通常都是不收费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无需向其缴纳任何律师费。

  但是,犯罪嫌疑人想要获得指定辩护律师提供的法律帮助,就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否则即使向法援机构申请指派律师也是枉然。

  按现行法律规定,可以指定辩护律师的情形: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没有辩护人的,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6)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且没有辩护人的,法院应该为其指定辩护人:

  (1)开庭审理时,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精神病人;

  (3)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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