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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志律师 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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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拘役要关进监狱坐牢吗

  摘要:当亲戚朋友、甚至邻里同事因犯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后,很多人都会关心他是不是要到监狱里坐牢了,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被法院判了刑,就是要到监狱坐牢的。事实上,拘役确实要“坐牢”,但不是到监狱里面坐牢。下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拘役不需要到监狱里面坐牢

  根据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最长不超过一年。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因此,拘役也是需要坐牢的,但拘役“坐牢”与多数人认为的坐牢,还是有一定不同的。

  由于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公安机关在执行罪犯拘役刑期的,通常都是在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会押送到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

  而且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罪犯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再者,罪犯在拘役坐牢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获得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拘役刑期是从法院判决执行之日计算的,若在法院判决拘役前,已经由公安机关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拘役刑期1日,扣减相应刑期后,在执行剩余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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