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经验:王律师执业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经验,已承办刑事、经济案件数百件,综合协... 详细>>
律师姓名:王红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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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13641088311
邮箱地址:wanghzlawyer@163.com
执业证号:11101200910600923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正大中心19-25层
涉嫌 罪一案
刑事和解协议
【 】 第 号
甲方(犯罪嫌疑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住址
乙方(被害人/近亲属):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住址
关于 涉嫌 罪一案,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态度予以认可,并表示谅解。双方在 主持人,就民事赔偿和刑事谅解以及其他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乙方另行出具收到赔偿款的收据。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二、本协议为本次损害赔偿的终结性赔偿协议,乙方不得就本次的损害赔偿事宜再次向甲方或者其他个人、组织、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三、甲方全额支付赔偿款项给乙方后,乙方当场出具《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书),由乙方签字按捺手印:一份交甲方代理人,另一份由乙方邮寄至 , 办理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事宜
四、乙方在收到上述赔偿款的同时,同意对甲方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谅解,并出具该解书,向司法机关提出从轻、减轻追究甲方刑事责任的意见。
五、上述内容均为甲、乙双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对本协议有保密的义务,双方承诺不向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内容。
七、本协议一式一份,甲持有一份,呈一份;乙方持有一份。
犯罪嫌疑人: (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被害人/近亲属: (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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